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保惠民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安全稳健
截至2024年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2088.09万人,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参保任务,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
2024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以下均不含个人账户)469.20亿元,基金总支出418.59亿元。基金当期结存50.61亿元,累计结存694.62亿元。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数。截至2024年底,职工医保参保542.23万人,比上年增加18.48万人,增长3.53%。其中在职职工423.99万人,退休职工118.24万人。
2020-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结构
单位:万人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的参保人数分别为283.59万人、179.87万人、78.77万人。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分别为498.02万人、44.21万人。
2.基金收支。2024年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386.66亿元,比上年增长4.61%;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339.39亿元,比上年增长3.44%。2024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92.64亿元,比上年增长4.66%;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248.89亿元,比上年增长11.87%;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当期结存43.75亿元,累计结存538.99亿元。
2020-2024年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3.待遇享受。2024年职工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人次为482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7.04%。其中普通门急诊3754万人次,门诊慢特病890万人次,住院177万人次,药店购药4357.13万人次。
2020-2024年职工医保享受待遇人次(不含药店购药)
单位:万人次
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为10310元,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2815元、5514元、3438元。次均住院床日7.9天,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次均住院床日为7.8天,8.2天,8.3天。
2020-2024年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和出院人次
单位:元、万人次
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药总费用354.92亿元,其中医疗机构费用310.54亿元,药店费用44.38亿元。医疗机构发生费用中,在职职工医疗费用155.54亿元,退休人员医疗费用155.00亿元。
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87.29%,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6.9%、88.9%、92.4%。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数。截至2024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1545.87万人。
2.基金收支。2024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76.56亿元,支出169.69亿元,当期结存6.86亿元,累计结存155.63亿元。2020-2024年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3.待遇享受。2024年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5671.5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52%。其中普通门急诊4795.66万人次,门诊慢特病462.98万人次,住院412.86万人次。
2020-2024年居民医保享受待遇人次(不含药店购药)
单位:万人次
2024年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5479元,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2227元、4812元、1573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均住院床日8.1天,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次均住院床日分别为8.4天、8.6天、7.1天。
2020-2024年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和出院人次
单位:元、万人次
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药费用279.45亿元,其中医疗机构费用279.02亿元,药店购药费用0.43亿元。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75.6%,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7.29%、81.84%、88.26%。
二、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功能持续发挥
2024年全区参加生育保险367.50万人,比上年增加14.22万人,比上年增长4.03%。2024年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26.2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2.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0.45亿元,比上年增长55.02%。截至2024年底,全区14个地州及区本级已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
2020-2024年参加生育保险人数和待遇享受人次
单位:万人、万人次
注:从2023年起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次口径增加产前检查人次数。
三、医疗救助托底功能持续增强
2024年全区医疗救助支出18.70亿元,医疗救助基金资助409.21万人[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和住院救助240.34万人次,全区次均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分别为769元、97元。2024年全区中央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7.38亿元。
2020-2024年医疗救助支出和资助人数
单位:亿元、万人
[1]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数不含其他部门资助参保人数。
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成效显著
(一)医保药品目录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其中西药和中成药共3159种,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另含中药饮片892种。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7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累计835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其中2024年新增91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累计将451个中药饮片、502个院内制剂、53个民族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截至2024年底,按病种付费覆盖全区15个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13个实现按DRG付费、2个实现按DIP付费,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1.24%、86.97%,所有统筹地区上线按病种付费2.0版分组方案,建立了特例单议、谈判协商、预付金、意见收集反馈、数据工作组五项机制。
(三)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2024年,执行10批国家和省际联盟药品集采结果,涉及478种药品;执行7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结果,涉及运动医学类、神经外科类23个品种。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48批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采,共纳入1204种药品,已累计开展47批医用耗材集采,覆盖心内科、骨科、眼科等领域124种医用耗材。
五、异地就医服务持续优化
2024年全区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就诊人次为747.94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626.81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121.13万人次。全区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158.96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91.92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67.04亿元。
六、医保基金监管更加有力
2024年,全区医保系统共追回医保基金86400万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004家,移交司法机关33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549家、移交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1435家。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挽回医保基金损失4506万元。全区共发放举报奖励30人次,奖励金额22.20万元。
七、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
2024年,国家试点城市乌鲁木齐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262.69万人,享受待遇人数0.49万人。2024年基金收入2.38亿元,基金支出0.81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81家,护理服务人员0.38万人。
2020-2024年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和享受待遇人数
单位:万人
2020-2024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八、医保持续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一)赋能“三医”发展
医保局成立以来,医保基金累计支出2120.18亿元,年均增速达10.23%,既为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医药行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产业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8-2024年医保基金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二)推进国谈药落地
建立国家谈判药“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同步调整自治区“双通道”药品范围。2024年,协议期内397种谈判药在全区使用共计381.6万人次,总费用23.58亿元,医保报销18.85亿元。
(三)赋能参保人就医购药
深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扩大个人账户共济的人员范围和资金使用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拓宽至近亲属。2024年个人账户共济使用3.98亿元,促进盘活存量资金,有效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
说明: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总计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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