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公章):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主管部门(公章):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签章)王志华
填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下达预算情况
财政部分批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共计10500万元,用于加强医保能力建设。详细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3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41号),下达我区第一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315万元。
2024年4月10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33号),下达我区第二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185万元。
2.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财政部随文下达新疆区域绩效目标如下: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区域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
||||
省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省级财政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
省级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5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500 |
||||
地方资金 |
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有效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经办管理、目录监管水平,推进医保支付方式、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任务。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
产出目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医保参保人数 |
≥2084万人 |
||
每个县(区)范围内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
≥1 |
||||
短缺药品异常高价和异常配送核查处置情况 |
处置率达100% |
||||
每年开展药品挂网价格联动次数 |
≥1 |
||||
质量指标 |
重复参保治理情况 |
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实施参保信息强制校验 |
|||
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能力 |
有所提升 |
||||
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 |
有所提高 |
||||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省级出台支付方式改革文件并落实到位 |
||||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
有所提升 |
||||
医保标准化水平 |
显著提升 |
||||
开展村(社区)级医保服务、有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 |
≥60% |
||||
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平台采购药品耗材比例 |
药品网采率≥85%,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75% |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
||||
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情况 |
国谈药品落地数据报送及时率100% |
||||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执行情况 |
按要求开展调价评估并进行调价,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向一致 |
||||
集中带量采购落实情况 |
完成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 |
||||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
限定时限内反馈案源处理情况 |
||||
招采子系统落地应用情况 |
实现交易、采购等核心功能应用 |
||||
医保目录管理规范性情况 |
年内未出现违反目录管理政策情况 |
||||
时效指标 |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
<=60分钟 |
|||
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
<=30分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85% |
(二)自治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23年12月16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191号)分解下达中央资金8315万元;2024年5月24日,《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36号)分解下达中央资金2185万元。两批资金共计10500万元。
2024年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解如下: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资金分解下达情况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 |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基金监管 |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 |
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
全区医保系统建设 (含数智工程及平台维护2185万元) |
合计 |
全区合计 |
580 |
1400 |
760 |
595 |
7165 |
10500 |
|
1 |
自治区医保局 |
100 |
500 |
0 |
542.7 |
7165 |
8307.7 |
地州合计 |
480 |
900 |
760 |
52.3 |
0 |
2192.3 |
|
2 |
乌鲁木齐市 |
0 |
120 |
45 |
7 |
0 |
172 |
3 |
克拉玛依市 |
50 |
50 |
30 |
7 |
0 |
137 |
4 |
伊犁州 |
80 |
60 |
100 |
5 |
0 |
245 |
5 |
塔城地区 |
0 |
60 |
45 |
4 |
0 |
109 |
6 |
阿勒泰地区 |
50 |
60 |
40 |
2.6 |
0 |
152.6 |
7 |
博州 |
50 |
50 |
30 |
3 |
0 |
133 |
8 |
昌吉州 |
50 |
60 |
90 |
4 |
0 |
204 |
9 |
巴州 |
0 |
50 |
50 |
4 |
0 |
104 |
10 |
阿克苏地区 |
0 |
80 |
45 |
1.1 |
0 |
126.1 |
11 |
克州 |
50 |
50 |
35 |
2.6 |
0 |
137.6 |
12 |
喀什地区 |
80 |
100 |
120 |
4 |
0 |
304 |
13 |
和田地区 |
0 |
60 |
50 |
1.3 |
0 |
111.3 |
14 |
吐鲁番市 |
50 |
50 |
35 |
2.7 |
0 |
137.7 |
15 |
哈密市 |
20 |
50 |
45 |
4 |
0 |
119 |
2、自治区分解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自治区分解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表,共15个统筹地区,分别为: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昌吉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哈密市。
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自治区本级)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122.7 |
其中:财政拨款 |
6122.7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合。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演播厅场地数量 |
>=1个 |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地州数量 |
>=14个 |
||||||
数量指标 |
全区医疗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拍摄宣传片数量 |
>=2部 |
||||||
数量指标 |
租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LED电子大屏发布医保政策 |
>=3个月 |
||||||
数量指标 |
租用乌鲁木齐公交尾窗LED屏发布医保政策 |
>=3个月 |
||||||
数量指标 |
与新疆电视台合作制作短片,每个短片1分半钟时间,均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 |
>=3个短片 |
||||||
数量指标 |
印制《新疆医保问答手册(2023年)》 |
>=2万本 |
||||||
数量指标 |
档案数字化管理 |
>=32万页 |
||||||
数量指标 |
2024年底实现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在全区范围内选取2至3个统筹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
>=2次 |
||||||
数量指标 |
对全区14个统筹区开展飞行检查的覆盖率 |
>=90% |
||||||
数量指标 |
“两结合三赋能”覆盖医保云基础资源 |
>=95% |
||||||
数量指标 |
“两结合三赋能”联系点数据应用覆盖率 |
>=95% |
||||||
质量指标 |
符合国家局“两结合三赋能”方案 |
符合 |
||||||
时效指标 |
全区医疗经办系统练兵比武决赛完成时间 |
2024年3月31日前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时效指标 |
“两结合三赋能”数智工程建设咨询现场响应 |
<=30分钟 |
||||||
成本指标 |
“两结合三赋能”数智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成本 |
<=4980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区经办队伍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
有效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系统可拓展性及灵活性 |
基于HSAF技术框架有效支持弹性扩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医保统筹区数据应用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地州满意度 |
>=90% |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区域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第二批 |
||||
省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省级财政部门 |
自治区财政厅 |
||||
省级主管部门 |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2185 |
|||
其中:中央资金 |
2185 |
||||
地方资金 |
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
目标1:按照急用先行、重点先做、逐层推进的原则, 以数据质量为基础、数据安全为前提、制度规范为保障、数据有效使用为目标,制定规范标准、优化应用环境、开发渠道模式、强化数据质量,提升医保数据赋能医保改革、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医保数据纵向有效贯通、横向有序共享,系统业务有机融合,树立“数智医保守护健康人生”新形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两结合三赋能”数智工程项目建设专家论证会次数 |
≥3次 |
||
“两结合三赋能”数智工程覆盖统筹区 |
=15个 |
||||
数据专区建设覆盖地(州)市数量 |
=14个 |
||||
"两结合三赋能"数智工程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数量 |
≥9个 |
||||
质量指标 |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 |
≥90% |
|||
云平台服务器等设备合格率 |
100% |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
||||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
≤60分钟 |
||||
时效指标 |
“两结合三赋能”数智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时间 |
2021年6月30日前 |
|||
“两结合三赋能”数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时间 |
2021年8月30日前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业务系统新增功能点单价 |
≤4.5万元/个 |
||
云平台服务器单价 |
≤7.5万元/台 |
||||
技术服务人员 |
≤15万元/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数据治理能力 |
有所提高 |
||
医保信息化水平 |
显著提升 |
||||
医保标准化水平 |
显著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医药机构对医保信息平台服务满意度 |
≥7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乌鲁木齐市)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72 |
其中:财政拨款 |
172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赛区县数量 |
≥8个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资金 |
≤7万元 |
||||||
成本指标 |
基金监管能力提升资金 |
≤12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市经办队伍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
有效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各区(县)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克拉玛依市)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37 |
其中:财政拨款 |
137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区数量 |
≥4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底实现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100%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DRG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经费 |
≤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DRG付费改革覆盖率逐步提高 |
有效改善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区经办队伍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
有效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伊犁州)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45 |
其中:财政拨款 |
245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活动比赛参加县市 |
≥10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底实现统筹地区病种覆盖面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经办机构的抽查数量 |
≥30%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20日前 |
||||||
成本指标 |
DRG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经费 |
≤8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州直经办队伍能力 |
有效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机构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塔城地区)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9 |
其中:财政拨款 |
109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会议场地数量 |
≥1个 |
|||||
练兵比武参赛县市数量 |
≥7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经办机构的抽查数量 |
≥30%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成本指标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基金监管) |
≤60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县市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阿勒泰地区)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 |
152.6 |
其中:财政拨款 |
152.6 |
其他资金 |
0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演播厅场地数量 |
≥1个 |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经办机构数量 |
≥7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的抽查数量 |
≥2家 |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经办机构的抽查数量 |
≥30%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成本指标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60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区县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博州)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33 |
其中:财政拨款 |
133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比赛场地数量 |
≥1个 |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县市数量 |
≥4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100%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100% |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经办机构的抽查数量 |
≥30%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问(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成本指标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基金监管) |
≤50万元 |
|||||
成本指标 |
DRG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经费 |
<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DRG付费改革覆盖率逐步提高 |
有效改善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 |
满意度指标 |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县市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昌吉州)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4 |
其中:财政拨款 |
204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演播厅场地数量 |
≥1个 |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县市数量 |
≥7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经办机构的抽查数量 |
≥30%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问(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DRG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经费 |
≤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昌吉州经办队伍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
有效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县市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巴州)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演播厅场地数量 |
≥1个 |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县市数量 |
≥9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的抽查数量 |
≥2家 |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经办机构的抽查数量 |
≥30%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成本指标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州经办队伍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
有效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县市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阿克苏地区)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1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1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赛县市数量 |
≥9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经办机构的抽查数量 |
≥30%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成本指标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基金监管) |
≤80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县市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克州)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37.6 |
其中:财政拨款 |
137.6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演播厅场地数量 |
≥1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底实现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20日前 |
|||||
成本指标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基金监管) |
≤50万元 |
|||||
成本指标 |
DRG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经费 |
<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州经办队伍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
有效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县(市)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喀什地区)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304 |
其中:财政拨款 |
304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县(市)数量 |
≥12个县市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底实现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DRG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经费 |
≤80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县(市)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和田地区)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11.3 |
其中:财政拨款 |
111.3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演播厅场地数量 |
≥1个 |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县市数量 |
≥8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内经办机构的抽查数量 |
≥30%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质量指标 |
按要求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和使用工作 |
≥95% |
||||||
质量指标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基金监管) |
≤60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县市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吐鲁番市)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37.7 |
其中:财政拨款 |
137.7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目标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演播厅场地数量 |
≥1个 |
|||||
练兵比武参赛区县数量 |
≥3个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底实现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DRG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经费 |
≤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区县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哈密市)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19 |
其中:财政拨款 |
119 |
其他资金 |
0 |
||
项目总体 |
目标1:组织开展以“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为主题的全地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通过练兵比武活动,为经办干部搭建补短板、强弱项、比技能的平合。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演播厅场地数量 |
≥1个 |
|||||
数量指标 |
练兵比武参赛市区县数量 |
≥3个 |
||||||
数量指标 |
全国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政策文件汇编及题库 |
≥200本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政策吹风会、宣传活动、调研指导次数 |
≥2次 |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药价格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
数量指标 |
2024年统筹地区病种覆盖入组率 |
≥90% |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数量指标 |
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覆盖率 |
≥95% |
||||||
质量指标 |
DIP支付方式改革能力 |
有效提升 |
||||||
质量指标 |
购买医药价格监测硬件设施并配备至监测点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时间(基金监管) |
2024年12月31日前 |
||||||
成本指标 |
医保能力提升经费(基金监管) |
<50万元 |
||||||
成本指标 |
DIP支付方式改革能力提升经费 |
<2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全区经办队伍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
有效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区域联盟议价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期 |
≥2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经办机构满意度 |
≥90% |
|||||
满意度指标 |
参赛区县满意度 |
≥90% |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度中央下达我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总金额为105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408.44万元,2024年预算资金共计16908.44万元,资金到位16908.4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区2024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金额合计16908.4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资金105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408.44万元。预算执行数合计15150.65万元,预算执行率89.60%。其中:中央补助资金预算10500万元,全年执行9207.59万元,执行率87.69%;上年结转资金6408.44万元,全年执行5943.06万元,执行率92.74%。
详细情况如下:
1.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资金11544.6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资金7165万元;上年结余资金4379.64万元,占总预算比例68.28%;主要用于“两结合三赋能”数智工程,2024年实施落地的基层云服务、业务场景开发、大数据赋能应用、云平台扩容、地市专区等重点内容,均为群众便民服务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出10379.32万元,执行率89.95%;应支未支资金1165.32万元主要是合同规定未到支付节点。
2.基金监管项目预算1610.3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资金140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10.34万元,占总预算比例9.52%;主要用于强化“两定”管理,支付交叉检查、抽查复查等工作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等、开展业务培训、购置专业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印制宣传材料等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出1558.36万元,执行率96.77%;应支未支资金51.98万元主要是为项目尾款,尚未到付款节点。
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项目预算资金1800.9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资金58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220.99万元,占总预算比例10.65%;主要用于各统筹地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专业队伍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出1416.47万元,执行率78.65%;应支未支资金384.52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为项目完工,部分尾款,尚未到付款节点。二是合同签订到期日为2025年,项目尚未完工,未到支付节点。三是个别地州预算精准度需要提升,预算资金高于中标资金,有结余资金。
4.价格采购(价格监测)预算资金1204.2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资金76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444.29万元,占预算比例7.12%;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各统筹地区医药价格监测能力提升,监测点覆盖范围由所辖医药机构向医药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拓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出1046.92万元,执行率86.93%;应支未支资金157.37万元主要是为项目尾款,尚未到付款节点。
5.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资金748.16万元,其中:当年预算资金595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53.16万元,占总预算比例4.43%;其中:主要用于医保宣传和档案数字化项目,全区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全区教育培训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支出744.02万元,执行率99.45%,应支未支资金4.14万元主要原因是尚未到付款节点。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预算执行情况表 |
|||||||
序号 |
地区 |
当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数 |
上年结转资金(万元) |
当年实际支出 |
预算执行率(%) |
当年结余资金 (万元) |
最终确认金额 |
|
|
A |
B |
C |
D=C/(A+B) |
E=A+B-C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10500.00 |
6408.44 |
15150.65 |
89.60% |
1757.78 |
1588.17 |
一 |
本级 |
8307.70 |
3605.80 |
10869.79 |
91.24% |
1043.71 |
1043.71 |
二 |
地(市、州)合计 |
2192.30 |
2802.64 |
4280.86 |
85.70% |
714.07 |
544.46 |
(一) |
乌鲁木齐市合计 |
172.00 |
913.36 |
694.18 |
63.96% |
391.18 |
225.38 |
1 |
本级 |
172.00 |
839.93 |
621.94 |
61.46% |
389.99 |
223.48 |
2 |
区县合计 |
0.00 |
73.43 |
72.24 |
98.38% |
1.19 |
1.9 |
(二) |
克拉玛依市合计 |
137.00 |
79.92 |
216.92 |
100.00% |
0 |
0 |
1 |
本级 |
137.00 |
73.36 |
210.36 |
100.00% |
0 |
0 |
2 |
区县合计 |
0.00 |
6.56 |
6.56 |
100.00% |
0 |
0 |
(三) |
伊犁州合计 |
245.00 |
104.84 |
297.98 |
85.18% |
51.86 |
51.86 |
1 |
本级 |
245.00 |
104.84 |
297.98 |
85.18% |
51.86 |
51.86 |
2 |
区县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 |
(四) |
塔城地区合计 |
109.00 |
229.16 |
338.16 |
100.00% |
0 |
0 |
1 |
本级 |
109.00 |
229.16 |
338.16 |
100.00% |
0 |
0 |
2 |
区县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 |
(五) |
阿勒泰地区合计 |
152.60 |
72.13 |
190.39 |
84.72% |
34.34 |
34.34 |
1 |
本级 |
152.60 |
72.13 |
190.39 |
84.72% |
34.34 |
34.34 |
2 |
区县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 |
(六) |
博州合计 |
133.00 |
84.60 |
206.86 |
95.06% |
10.74 |
10.74 |
1 |
本级 |
113.00 |
84.54 |
186.80 |
94.56% |
10.74 |
10.74 |
2 |
区县合计 |
20.00 |
0.06 |
20.06 |
100.00% |
0 |
0 |
(七) |
昌吉州合计 |
204.00 |
237.92 |
391.38 |
88.56% |
50.54 |
50.54 |
1 |
本级 |
204.00 |
237.92 |
391.38 |
88.56% |
50.54 |
50.54 |
2 |
区县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 |
(八) |
吐鲁番市合计 |
137.70 |
88.14 |
177.72 |
78.69% |
48.12 |
48.12 |
1 |
本级 |
134.70 |
59.14 |
160.07 |
82.58% |
33.77 |
33.77 |
2 |
区县合计 |
3.00 |
29.00 |
17.65 |
55.16% |
14.35 |
14.35 |
(九) |
哈密市合计 |
119.00 |
103.05 |
222.05 |
100.00% |
0 |
0 |
1 |
本级 |
119.00 |
83.05 |
202.05 |
100.00% |
0 |
0 |
2 |
区县合计 |
0.00 |
20.00 |
20.00 |
100.00% |
0 |
0 |
(十) |
巴州合计 |
104.00 |
99.10 |
184.65 |
90.92% |
18.45 |
14.64 |
1 |
本级 |
104.00 |
88.94 |
174.49 |
90.44% |
18.45 |
14.64 |
2 |
区县合计 |
0.00 |
10.16 |
10.16 |
100.00% |
0 |
0 |
(十一) |
阿克苏地区合计 |
126.10 |
378.08 |
457.68 |
90.78% |
46.5 |
46.5 |
1 |
本级 |
126.10 |
357.09 |
436.69 |
90.38% |
46.5 |
46.5 |
2 |
区县合计 |
0.00 |
20.99 |
20.99 |
100.00% |
0 |
0 |
(十二) |
克州合计 |
137.60 |
154.51 |
292.11 |
100.00% |
0 |
0 |
1 |
本级 |
137.60 |
110.10 |
247.70 |
100.00% |
0 |
0 |
2 |
区县合计 |
0.00 |
44.41 |
44.41 |
100.00% |
0 |
0 |
(十三) |
喀什地区合计 |
304.00 |
0.00 |
262.39 |
86.31% |
41.61 |
41.61 |
1 |
本级 |
304.00 |
0.00 |
262.39 |
86.31% |
41.61 |
41.61 |
2 |
区县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 |
(十四) |
和田地区合计 |
111.30 |
257.83 |
348.40 |
94.38% |
20.73 |
20.73 |
1 |
本级 |
111.30 |
241.20 |
342.84 |
97.26% |
9.66 |
9.66 |
2 |
区县合计 |
0.00 |
16.63 |
5.56 |
33.43% |
11.07 |
11.07 |
注:2024年结余资金中有169.61万元为地州结余资金超过2年未支付,当地财政收回,不再拨付当地医保部门,故2025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可用上年结余资金为1588.17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办〔2023〕35 号)。具体做法是:一是高度重视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二是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三是每月要求各地(州、市)报送《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情况表》,定期开展资金执行情况分析,督促资金执行情况;四是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确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顺利实施。
1. 资金分配科学性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社〔2022〕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科学分配资金。
2. 资金下达及时性
自治区在收到资金下达通知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至各地(州、市),2023年12月16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191号)分解下达中央资金8315万元;2024年5月24日,《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36号)分解下达中央资金2185万元。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下达资金。
3.资金拨付合规性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办〔2023〕35 号)要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规定分配资金,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厅主管业务处室审核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财政经费专题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印发资金拨付文件。各级医保部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责任机制,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同时定期做好资金绩效监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资金跟踪监管。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3. 资金使用规范性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社〔2022〕47号)要求,将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等方面,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使用规范。
5.资金执行准确性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办〔2023〕35号)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求各级医保部门按规定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报告,严格落实存量资金管理要求,督促并指导各级医保部门及时清理结余结转资金。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率为89.6%,存在主要问题是个别地(州、市)执行率低于90%,主要原因如下:(1)项目签订为跨年合同,2024年底未到支付节点,部分款项尚未支付;(2)低价中标,按照预算有结余资金。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通知》(新财预〔2022〕5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有关财经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积极做好绩效监控、科学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切实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评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新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全面覆盖,全疆15个统筹地区均已接入直接结算网络,极大方便参保群众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4年,新疆参保人员跨省住院和门诊直接结算259.34万人次。
二是落实国家组织飞检任务,常态化开展疆内飞行检查,推动实施智能审核,开展医保大数据筛查分析,形成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的医保基金监管格局。
三是全面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金价值效能,全区15个统筹地区,DRG付费13个,DIP付费2个。2023年提前一年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
四是招采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提质扩面,着力构建多层次采购体系、多元化采购模式,实现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全覆盖,促进药品耗材线上采购、阳光透明。
五是经办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全程网办率85.7%,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a.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指标,指标值为大于等于2084万人,据2024年医疗保障年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实际完成值为2088.09万人,完成率100.20%,偏差率0.20%。
b.财政部随文下达的每个县(区)范围内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指标,指标值为大于等于1,实际完成值为1,完成率100%,偏差率0%。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区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1306家,已完成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及以上普通门诊。
c.财政部随文下达的短缺药品异常高价和异常配送核查处置情况指标,指标值为处置率达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一是根据1月、2月、6月、9月、10月收到国家医保局共计异常数据13条(其余月份我区无异常数据)。收到异常数据后约谈相关生产企业13次,督促5家企业及时保障供应产品,成功约谈降价短缺药品1个;二是2024年12月,我局商请自治区卫健委牵头重新评估9个品规纳入短缺、易短缺药品清单的必要性,卫健委拟于2025年重新评估短缺药目录。同时,对涉及高价企业进行了逐一约谈,1个产品主动完成降价,4个产品进行黄标风险预警处置,4个产品进行红标风险警示处置,处置率达100%。
d.财政部随文下达的每年开展药品挂网价格联动次数指标,指标值为大于等于1,实际完成值为1,完成率100%,偏差率为0%。
2024开展药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主要包括:(1)开展自治区招采子系统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工作;(2)开展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4年第一批阳光挂网药品专项动态调整工作;(3)自治区规范药品阳光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2)质量指标
a.财政部随文下达的重复参保治理情况指标,指标值为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实施参保信息强制校验,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经自查,一是存在跨制度重复参保4088人,其中:自治区重复参保58人,与兵团重复参保4030人;二是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办理暂停及清退,导致该期间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自查发现此类人群涉及15人,剔除上述情况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415919人。在我区参加居民并在兵团参加职工有4030人,已及时向财政部新疆监管局申报扣减,自评不作为扣分因素。
b.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能力指标,指标值为有所提升,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2024年列入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定点医药机构共计11840家,检查覆盖同比增长13.7%;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9412家,处理机构家数同比增长25.8%;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结算1519家、暂停医保服务家数同比增长8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004家、解除医保服务家数同比增长622.3%,移交司法机关33家、移交司法家数同比增长371.4%;移交纪检监察机关549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家数同比增长103.3%;移交其他行政部门1435家,移交其他行政部门家数同比增长23.7%;处罚和追回资金8.64亿元,处罚和追回资金同比增长146.85%。
c.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指标,指标值为有所提高,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一是建立健全基金运行监测风险预警及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监测及风险预警应对办法(试行)》。二是定期进行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深入分析基金收支波动情况。三是建立医保基金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将基金累计结余和可支付月数作为基本医保基金风险预警监测的关键性指标,基金风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根据风险等级不同,采取不同措施,如发送警示函、约谈等。
d.财政部随文下达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标,指标值为省级出台支付方式改革文件并落实到位,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按病组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60号)文件,在全疆范围内推进自治区DRG 2.0分组方案切换工作。按照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方案(2.0)要求,完成分组本地化,建立并完善特例单议、预付金周转、谈判协商、意见收集和数据工作组等五大工作机制,并开展相应工作。
e.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指标,指标值为有所提升,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一是全疆医保经办机构共计15个,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编委〔2024〕133号)文件规定,全疆经办机构归口管理、独立运行;二是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落实,实行综合柜员制和一窗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66 号)中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以及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参考样表。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疆内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34号),落实服务清单和“疆内通办”。
f.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保标准化水平指标,指标值为显著提升,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截至2022年年末,全区15个统筹区均已完成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并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贯标验收。2024年所有贯标动态维护正常,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截至目前,新疆医保信息平台医保信息业务编码中有西药中成药215435条、中药饮片13545条、医疗机构制剂750条、医用耗材21615170条、医疗服务项目10539条、门诊慢特病病种163条、按病种结算病种253条、日间手术治疗项目2779条、医保系统单位赋码208家、医保系统工作人员赋码3815人、定点医疗机构赋码3098家、医保医师赋码67173人、医保护士赋码83131人、医保药学人员赋码3608人、医技人员赋码4842人、定点零售药店赋码7478家、医保药师赋码7711人。
g.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开展村(社区)级医保服务、有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指标,指标值为大于等于60%,实际完成值为60%,完成率100%,偏差率0%。
h.财政部随文下达的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平台采购药品耗材比例指标,指标值为药品网采率≥85%;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75%,药品网采率、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按照我区现有计算公式得出,实际完成值为药品网采率85%;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75%,完成率为100%,偏差率为0%。
i.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指标,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11.11%,偏差率11.11%。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医保信息平台运维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信息系统主要包括20个应用子系统(本地自建4个)、核心业务区业务中台21个、公共服务区业务中台12个、数据中台1个,并配套制定安全运营保障应急预案、安全监测制度、各类指南等,各系统正常运行率100%。
j.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情况指标,指标值为国谈药品落地数据报送及时率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动态调整“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70号),动态调整“双通道”药品,将229种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2024年1-12月,全区谈判药使用总人次共计381.6万,使用总费用共计23.58亿元,医保基金支出共计18.85亿元。按照国家医保局服务司工作要求,每月结束后次月开始调取谈判药品使用数量和结算金额(注:精确到每一个谈判药品)的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2024年,国谈药落地数据及时报送率100%。
k.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执行情况指标,指标值为按要求开展调价评估并进行调价,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向一致,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18号)要求,我局联合兵团医保局于6月前共同开展了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5号),按照“符合任一启动条件同时未触发任一约束条件的实施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条件均未符合或触发任一约束条件的,暂停价格动态调整”的要求,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符合调价启动条件,本年度医疗服务价格不实施动态调整。
l.财政部随文下达的集中带量采购落实情况指标,指标值为完成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为100%,偏差率为0%。
m.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指标,指标值为限定时限内反馈案源处理情况,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我局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新医保〔2020〕136号),指导全区常态化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限定时限内反馈案源处理情况,根据国家局每季推送的案源信息,开展具体信用评级工作并反馈国家局工作情况,其中第二季评级和第一季度评级结果相同,已完成了第一、三、四季度的信用评级工作。
n.财政部随文下达的招采子系统落地应用情况指标,指标值为实现交易、采购等核心功能应用,目前我区招采子系统已全面落地应用,实现交易采购等核心功能应用,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o.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保目录管理规范性情况指标,指标值为年内未出现违反目录管理政策情况,实际完成值为100%,完成率100%,偏差率0%。
2024年1月,我局联合兵团医保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区统一执行“2023版药品目录”,共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397种,医保目录管理规范。我区年内未出现违反目录管理政策情况。
(3)时效指标
a.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指标,指标值为小于等于60分钟,实际完成值为60分钟,完成率100%,偏差率0%。
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分A、B两个数据中心,业务验证正常,数据一致;经过容灾演练测试,证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A或B数据中心故障场景下,具备业务切换,测试预期相符,RTO<30分钟,满足医保行业5级容灾要求。对照《地方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验收指南》自查及检查,全部符合要求。此外。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渗透测试,开展常态化监测管理工作。每周对全平台漏洞扫描,每月对安全巡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安全月报,并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密码测评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所有网络安全攻击均有效及时处置,未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我区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未超过60分钟。
b.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指标,指标值为小于等于30分钟,实际完成值为30分钟,完成率为100%,偏差率0%。
通过统一需求和问题反馈平台,统一资产和配置运维管理平台,统一业务连续性监测和运维智能客服平台,医保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可在30分钟内做到正常运行。
(4)成本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的绩效目标未设定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绩效目标中未设定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绩效目标中未设定社会效益指标。
(3)生态效益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绩效目标中未设定生态效益指标。
(4)可持续影响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绩效目标中未设定可持续影响指标。
3.项目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财政部随文下达的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指标,指标值为大于等于85%,实际完成值99.99%,完成率117.64%,偏差率17.64%。
三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的绩效目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经过自评,按照财政部设定的绩效目标均已全部完成,未出现偏离超过30%的情况。
2.下一步改进措施
a.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足
2024年度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率89.6%,存在主要问题是个别地(州、市)执行率低于90%,主要原因如下:(1)项目签订为跨年合同,2024年底未到支付节点,部分款项尚未支付;(2)低价中标,按照预算有结余资金。
b.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预算的精准性;二是建立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调度督办机制,对序时进度慢的地区进行督办。
四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规定,单位自评标准是:预算执行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经自评,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绩效自评价得分为98.96分,其中:预算执行8.96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结果为“优”。
2.将自评结果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结束后,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地市,要求其针对存在问题,完善制度,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结果作为重要因素直接参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
3.公开情况:评价结果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财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六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908.44 |
15150.65 |
89.6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0500 |
9207.59 |
87.69% |
||||
地方财政资金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6408.44 |
5943.06 |
92.74%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资金分配科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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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资金下达及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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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资金拨付合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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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使用规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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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资金执行准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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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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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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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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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经办管理、目录监管水平,推进医保支付方式、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任务。 |
一是新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全面覆盖,全疆15个统筹地区均已接入直接结算网络,极大方便参保群众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4年,新疆参保人员跨省住院和门诊直接结算259.34万人次。 二是落实国家组织飞检任务,常态化开展疆内飞行检查,推动实施智能审核,开展医保大数据筛查分析,形成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的医保基金监管格局。 三是全面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金价值效能,全区15个统筹地区,DRG付费13个,DIP付费2个。2023年提前一年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 四是招采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提质扩面,着力构建多层次采购体系、多元化采购模式,实现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全覆盖,促进药品耗材线上采购、阳光透明。 五是经办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全程网办率85.7%,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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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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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医保参保人数 |
≥2084万人 |
2088.09万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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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县(区)范围内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
≥1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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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缺药品异常高价和异常配送核查处置情况 |
处置率达100%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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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开展药品挂网价格联动次数 |
≥1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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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重复参保治理情况 |
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实施参保信息强制校验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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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能力 |
有所提升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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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 |
有所提高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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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省级出台支付方式改革文件并落实到位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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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
有所提升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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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标准化水平 |
显著提升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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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社区)级医保服务、有网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 |
≥60% |
6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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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平台采购药品耗材比例 |
药品网采率≥85%,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75% |
药品网采率85%,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75%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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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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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情况 |
国谈药品落地数据报送及时率100%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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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执行情况 |
按要求开展调价评估并进行调价,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向一致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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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带量采购落实情况 |
完成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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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
限定时限内反馈案源处理情况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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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子系统落地应用情况 |
实现交易、采购等核心功能应用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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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管理规范性情况 |
年内未出现违反目录管理政策情况 |
10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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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
<=60分钟 |
60分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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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
<=30分钟 |
30分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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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85% |
99.99%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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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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