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3-00151
  • 发文字号:新医保发〔2023〕28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6-09 17:06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张洋洋、王涛涛2名同志岗位聘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金梅、张洋洋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新医保党〔2023〕13号)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新医保〔2021〕96号)相关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

张洋洋同志为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管理六级岗位,聘用时间自2023年3月22日起计算,相关待遇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王涛涛同志为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管理八级岗位,聘用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起计算,相关待遇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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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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