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发〔2008〕98号)规定,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聘用:
于雅君为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管理岗九级;
阿瓦古丽·克力木为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管理岗九级;
史明轩为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管理岗八级。
岗位聘用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起计算,相关待遇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