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新医保党〔2020〕28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经2020年7月7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木尼拉·夏米西丁同志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
陈凤玲同志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
何亮同志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
戴强同志任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19年5月算起。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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