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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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1520665/2020-00159
  • 发文字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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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0-07-2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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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安排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2020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  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审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地  点: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段其奎,电话0991-8800557

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准考证(1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符合加分政策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服务协议中有关服务期的要求,同时应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明。

(五)资格审查按照1:3的比例开展,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岗位入围人选产生空缺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尽快准备好以上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按要求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证件、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附件:2020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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