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迪里努·买买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专职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在自治区党委编办支持下,自治区本级已设立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含约束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合规使用医保基金职能),地(州、市)、县(市、区)级医保经办机构同步强化监管职责。同时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多次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为保障基层执法力度,自治区医保局投入专项资金,为基层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平板电脑、数据分析终端等执法设备。并且针对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自治区医保局多措并举充实力量。深入实施建强专家库,通过“以干代训”提升基层办案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完善医保智能监管规则库、知识库,充分发挥医保智能监管系统的作用,实现对诊疗行为、药品耗材的全链条智能监测。通过事前提醒系统,及时规范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合规使用医保基金,及时将违规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切实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感谢您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石家俊
联系电话:1310999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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