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力克·艾则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医疗救助基金制度规定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2〕40号)规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坚持基本保障标准,妥善解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需求,避免过度保障。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外,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制定或用变通的方法擅自扩大医疗救助费用保障范围”“对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实行直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南疆四地州不低于80%;对低保边缘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设定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设定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年度救助限额由各统筹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健康需求、医疗救助基金支撑能力合理设定,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救助限额”“在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疆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情况科学确定,避免过度保障,倾斜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二、健全完善自治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新医保发〔2023〕8号),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共享,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按月向医保、卫健部门推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员名单,自治区医保局按月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推送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监测预警对象名单,各地乡村振兴系统结合推送名单及时开展入户核查,联动实施综合帮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加大脱贫群体医疗帮扶力度、乡村医疗基层设施投入力度
一是实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条件。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898所乡镇卫生院、8602所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标准化率100%。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持续开展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空白点”回头看工作,基本达到让老百姓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目标,让各族群众告白“小病拖、大病扛”的难题。二是持续深化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主动发现、隔离治疗和“集中服药+营养早餐”政策,强化从患者发现、诊断、治疗、管理到随访的各环节无缝衔接。全面落实结核病“应查尽查、应治尽治”,最大限度发现患者,继续保持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递减态势,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区肺结核总体到位率97.52%,患者成功治疗率94.41%,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98.39%;“集中服药+营养早餐”项目覆盖率为99%;各地实现将所有结核病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落实了门诊100%、住院90%报销,耐多药治疗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的保障政策,降低群众疾病负担。三是加强地方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自治区持续实施以普及食用加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强化全区各县(市、区)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完成2700吨碘盐发放工作,全区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均在90%以上,全区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状态,持续巩固所有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完成了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氟中毒全覆盖监测评价。持续巩固包虫病防控成果,截至2022年底,包虫病防治项目完成B超人群筛查10.35万人,手术治疗221人,药物治疗730人,完成犬驱虫88.99万次。建立自治区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框架,加强联络会商,完善联络、培训、帮扶、信息共享、宣传融合机制等。印发《新疆包虫病外科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包虫病医防结合工作。四是加强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培训。立足新疆农村实际,创新思路举措,从2018年开始,积极开展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每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努力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推进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常态化实施医疗保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依托新疆医保信息平台,开展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监测,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二是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逐步将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切实做到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统一管理。三是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培训。实施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取“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乡村医生理论水平和实用技能。四是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实施好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定期指导项目进展,确保工作质量,进一步降低传染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五是继续保持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下降态势。开展2023年结核病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主动筛查、“集中服药+营养早餐”、提高定点医院诊疗质量工作。组织专家组对南疆四地州开展四轮次技术帮扶,突出对疫情重点县市的帮扶力度,对其他10个地(州、市)完成至少2轮次技术指导和评估。推进无结核社区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提高预防结核病的社会氛围,提高居民防范能力。六是深入开展布病重点人群筛查。做到布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做好对农牧区居民宣传,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包虫病传播风险。
感谢您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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