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3-00083
  • 发文字号:新医保建议字〔2023〕3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5-16 12:05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关于对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帕提古丽·玉苏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妇女产前检查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疆正在加强高质量产科建设,全面改善住院分娩条件,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健全“县级筛查、市级诊断、省级指导、区域辐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水平。《自治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中提出“各地州原则上至少有1个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的要求强化网络搭建。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出生缺陷防治纳入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工作内容,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持续开展。

加强与对口援疆省份的交流,争取援疆资金支持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至2022年,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的部分县市实现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同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交全区出生缺陷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成功争取到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补助试点项目,2023年将在我区重点地区实行试点项目,提高低收入孕产妇群体对产前筛查服务的可及性。

目前,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0〕91号)“各地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支付范围。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可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综合考虑城镇居民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等相关规定,全疆14个统筹地区均制定出台了适合本地的生育保障政策,喀什、伊犁、阿克苏、克拉玛依4个统筹地区实行按住院费用结算,其他统筹地区实行生育费用医保打包付费制度,如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生育时,顺产1000元、剖宫产1750元,吐鲁番市城乡居民顺产500元,剖宫产800元。生育打包付费包含产前、生产和产后费用。

另外,您提出的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肝功+肾功+血糖、甲功、心电图、糖耐量实验及乙肝表面抗原等项目均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除按生育打包付费外,也可使用门诊统筹等保障制度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下一步,自治区将根据本地医保(含生育)基金情况,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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