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保〔2020〕54号
古丽夏提·西尔艾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克州以外公立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就医实行“一单式”结算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坚决打赢南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自治区党委决定每年安排3亿元资金为南疆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较好地解决了南疆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为把好事办好,2019年,我局联合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发〔2019〕54号),明确提出“将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结算模块嵌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为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的贫困人口提供更加便捷的结算服务,让贫困人口少跑路”。2020年,我局又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预付金管理和费用清算办法的通知》(新医保〔2020〕30号)、《关于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医保“一单”结算范围的通知》(新医保〔2020〕49号)、《关于印发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一单式”财务结算流程的通知》(新医保办函〔2020〕12号),将医疗救助、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纳入了“一单”结算范围。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就上述政策进行信息系统开发工作,计划于今年三季度完成测试后正式上线。届时,克州及南疆四地州的深度贫困人口均可享受疆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一单”结算,切实减轻困难群体就医资金垫付负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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