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0-00137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0-06-24 12:06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8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医保202054

古丽夏提·西尔艾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克州以外公立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就医实行“一单式”结算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坚决打赢南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自治区党委决定每年安3亿元资金为南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较好地解决了南疆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为把好事办好,2019年,我局联合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医保发〔201954号),明确提出“将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结算模块嵌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为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的贫困人口提供更加便捷的结算服务,让贫困人口少跑路”。2020年,我局又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预付金管理和费用清算办法的通知》(新医保202030号)、《关于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医保“一单”结算范围的通知》(新医保202049号)、《关于印发深度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一单式”财务结算流程的通知》(新医保办函202012),将医疗救助、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纳入了“一单”结算范围。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就上述政策进行信息系统开发工作,计划于今年三季度完成测试后正式上线。届时,克州及南疆四地州的深度贫困人口均可享受疆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一单”结算,切实减轻困难群体就医资金垫付负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6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761099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