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克苏地区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案。经查,参保人员艾某虚假陈述外伤原因,导致应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依据相关规定,退还已支付医保基金35791.78元。
二、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医保工作人员挪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案。经查,拜城县克孜尔乡米斯买里村社会事务服务(站)工作人员古某收取本村3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金未及时代缴入库,挪为他用,致使群众未能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拜城县医疗保障局、克孜尔乡纪检委对涉事人员古某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予以调离岗位等处理。
三、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十五分店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经查,该药店存在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刷卡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保协议及相关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纳入协议管理并公开曝光。
四、喀什地区岳普湖县艾西曼镇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经查,该院通过利用阿某等4人身份信息虚构伪造病历。依据医保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结算医保基金6117.77元,处五倍违约金30588.85元,向举报群众奖励500元举报奖励资金。同时将处理情况移交县纪委监委、卫生健康委。
五、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宜康大药房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经查,该药店存在摆放化妆品、生活用品以及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依据医保协议及相关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六、哈密市鸿泰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前进大道分公司药店违规结算医保基金案。经查,该药店存在摆放、销售生活用品以及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依据医保协议及相关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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