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本级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取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2017版)》“二、医技诊疗类:9.片费计价办法为:进价×(1+50%),计算价格时,元后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内容,胶片按购进价收费,不得加价。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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