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1-12-15 15:12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关于征集医保个人账户套取现金乱象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乱象重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定点医药机构与参保人勾结套取医保个人账户现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勾结将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以按比例分成、虚假购药等方式套取为现金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一)举报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二)举报受理电话: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991-3689908,0991-8830766

乌鲁木齐医疗保障局:0991-4802271

伊犁州医疗保障局:0999-8023138

塔城地区医疗保障局:0901-6161296

阿勒泰地区医疗保障局:0906-2102006

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0995-7600051

哈密市医疗保障局:0902-2300175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0994-2288160

克拉玛依市医疗保障局:0990-6234547

博州市医疗保障局:0909-2319832

巴州医疗保障局:0996-2276790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0997-2530098

喀什地区区医疗保障局:0998-2666208

克州医疗保障局:0908-4232029,0908-4220711

和田地区医疗保障局:0903-2021990

(三)举报受理邮箱:2751775686@qq.com

三、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定点医药机构与参保人涉嫌勾结套取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共同守护好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医保〔2019〕53号)对举报人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并依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482092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