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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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1-11-0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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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行首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格局,11月8日上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行首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志华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合木提·吐尔逊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通报了2021年1-9月自治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首批自治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及两定机构人员等组成。社会监督员在三年任期中,将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等要求,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和各级医保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医保政策,并随时向自治区医保局反馈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医保社会监督员制度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也是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加强沟通,充分认识社会监督的重要性,积极履职尽责,当好医保工作的监督员和医保政策的宣传员,通过推动全社会共同的监督、宣传,与医保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监督员表示,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多宣传医保领域各项惠民利民的政策,讲好医保故事,宣传医保工作正能量,让更多参保人享受到医疗保障政策红利,切实发挥好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切实守好广大参保群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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