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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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1-11-2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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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第五期曝光典型案件(5例)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阿某将个人医疗保障凭证外借他人冒名住院案。接乌鲁木齐市某医院举报,参保人阿某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和身份证转借他人在该院办理入院。经查实,努某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借用阿某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和身份证在该院办理入院,涉及医保基金763.2元。依据乌鲁木齐市医保服务协议规定,约谈阿某、努某2人,追回医保基金763.2元,暂停个人医保结算6个月。

二、于田县买某盗刷他人医保卡案。参保人塔某反映,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于2018年3月丢失,一直未申请挂失。经查实,买某于2018年3月捡到塔某医疗保障凭证,截止2021年7月共刷卡结算64次694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于田县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买某退回盗刷医保基金6948元并处2倍罚款13896元,共计20844元。

三、巴州老年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巴州医疗保障局在日常审核中发现巴州老年病医院结算费用异常增长。经查,该院存在虚假住院、为非定点代刷医保卡、诱导患者住院、伪造医疗文书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5250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巴州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52500元并处4倍罚款210000元,共计262500元。解除巴州老年病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移交公安机关。

四、塔城市康鑫堂医药有限公司返还现金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接群众举报,塔城市康鑫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参保人员刷医疗保障凭证按刷卡金额70%比例返现。经查实,该药店按刷卡金额的70%进行返现,涉及金额8388元。依据塔城市医保服务协议规定,追回医保基金8388元,解除塔城市康鑫堂医药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

五、昌吉市康齿口腔诊所返还现金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参保人反映,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丢失后,一直未申请挂失。经查实,昌吉市康齿口腔诊所未核验就诊人员身份,冒名刷卡结算,且按刷卡金额进行返现,涉及金额2883元。依据昌吉市医保服务协议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883元,解除昌吉市康齿口腔诊所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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