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管理心血管、神经系统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27号)、《关于印发<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69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心血管、神经系统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2025年10月16日至25日在局官网进行公示,期间共收到162条意见建议,经专家论证,采纳93条(详见附件)。
附件:
征求意见建议汇总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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