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5-00110
  • 发文字号:〔2025〕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5-08-06 20:0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公开征求新增“静脉药物配置”修订“静脉输液”医疗服务项目的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5-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关于转发福建省药学服务价格工作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162)要求,对我区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梳理,一是拟新增“静脉药物配置费”,2/组,特殊药物14元组,与“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保持一致,同时限静脉配置中心配置药物时收取。二是拟修订“静脉输液”项目,在说明中增加“静脉配置中心配置药物的,收费标准减少1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公示期为202586日至2025814日。

传真:0991-8805076电子邮箱:xjjgzcc@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310办公室(邮编:830001

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新增“静脉药物配置’修订“静脉输液”医疗服务项目的意见建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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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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