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520665/2025-00091
  • 发文字号:〔2025〕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5-07-14 18:07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兵团各师市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管理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精神,现就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行“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脑血流断层显像91(明细项目共计211统一整合规范为X线摄影成像”“放射性核素平面显像(全身)26(明细项目共计101放射检查类项目同时确定最高政府指导价。

二、取消普通透视”“数字化摄影91医疗服务项目。

本通知自202581日起执行,有效期5。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兵团医疗保障局。

附件:新医保规〔2025〕4号(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附件1-2)

新医保规〔2025〕4号(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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