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规章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自治区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2-05-07 12:1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自治区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州、市)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要及时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1: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附件2:自治区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业务电话:0991-4820929
  • 工作时间:
    夏季(当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 ICP备案号:新ICP备200003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90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1232号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