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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2021-01-18 17:56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

现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月18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

“七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建立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七个一”工作机制,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高管党治党能力,聚集主责主业,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将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以抓党建强党建的实际成效,为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七个一”工作机制,即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会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大会报告1次党建工作,党组每年至少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党组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定期监督落实、定期考核评价,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带动、自上而下逐级保障的工作链条和运行机制。

(一)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讨论和决定全局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执行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每年召开1次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讨论本年度机关党的建设重点工作,特别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局党组会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大会报告1次党建工作。党组会适时向全体党员大会报告党组抓党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局党组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建工作决策部署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上一年度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年落实党的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年度党的建设重大活动、重要项目、重点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局党组每年至少向自治区党委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重点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情况。实事求是报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反思自身工作和责任到位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报告的党建工作情况要征求基层党组织、服务对象、以及行风监督员意见建议。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也可根据需要由自治区党委决定报告形式。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建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发生重大问题情况,应及时报告。

(四)局党组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局党组每年上半年专题听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任务;年底专题听取全年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党建工作任务;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及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中央文件、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

(五)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工作思路和落实举措;发挥牵头抓总、组织指导和协调议事作用,听取党支部各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建议;研究讨论拟提交局党组会审议的党建工作重要事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职能,全面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研究,科学设置会议议题,整体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六)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会前督促落实局党组会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听取有关党支部工作汇报,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研究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议题、事项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协调有关党支部向局党组会或领导小组报告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协调有关党支部对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安排重点工作督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的要求,每年度组织1次机关党委书记及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述职评议前,扎实做好准备,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后,要强化评议结果运用,着力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落实“七个一”工作机制的领导责任,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党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局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细化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整体谋划、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的职能作用,健全定期例会、重大事项请示、工作报告、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督查通报等制度,及时听取汇报、解决问题,认真研究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党建工作规划、重大措施、年度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三)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督查制度,通过强化党内监督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传导工作压力,严格监督问责,推动任务落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问责实施细则》,对管党不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的宣传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责任,积极营造党建的浓厚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解决党的建设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科学规律,努力推动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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